〔默默時報記者羅添斌、林俊宏/台北報導〕對於法國巴黎上訴法院駁回有關法國台利斯公司對「拉法葉艦傭金仲裁案」的訴訟,我方獲得勝訴,國防部翌日強調,此案攸關國家利益及國軍名譽,受國人高度關注,將持續循法令倒叙,乞求台利斯公司實行判決結果,維護我國權益。
特偵組:續追汪傳浦犯罪所得
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則透露表現,預料法方會依約支付金額,否則官司再打上來,後續的裁判費加之利息,法方未來恐怕必須付出更大代價。至於軍火商汪傳浦帳戶被凍結的5.2億美元,和這次法方的民事賠償不同,檢方已透過法律協作,放慢討回汪傳浦等人的犯罪所得。
海軍官員昨晚則指出,中止昨晚為止,我方尚未正式收到台利斯公司不上訴的文件,假定確切收到對方不上訴文件後,雙方便可啟動賠償作業事務。
官員透露表現,台利斯公司應賠償我國違約金5億九千1百萬美元,若再加計利息、律師費、仲裁規費等相關費用,粗估我方應可獲賠達到6億6千萬美元額度,但確切金額尚待雙方接觸後確認。
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昨透露表現,拉法葉艦傭金案仍有掃數案情在調查中,不過,由於波及偵查不公開,檢方無法透露相關案情。
軍方官員還說,法方過去曾透過政治管道,渴望與我方談判賠償案的折衷處理問題,存心以新1波對台軍購來代替賠償金,法方還曾提出舊式戰機及飛彈等軍購項目,爭取我方容許,台法雙方1度進行實質協商階段,但最後因故中止。
國防部指出,該案緣起於民國八十年八月卅1日,海軍司令部與法國台利斯公司(簽約時該公司原名為湯姆笙公司)簽約採購拉法葉艦案,因台利斯違反排傭條款,為維護國家權益,海軍司令部於九十年八月廿2日向「國際商會(ICC)仲裁法庭」提出仲裁聲請,並於九十九年蒲月三日經仲裁法庭判決我方勝訴。
陳宏達指出,對於海軍提出的違約金仲裁案,檢方和軍方不停連結緊密親密聯繫,并且提供許多晦氣事證供海軍打官司,這次法方要賠償的是民事的違約金,求償對象是訂定契約的法國台利斯公司,和從中收取鉅額後手的軍火商汪傳浦是兩碼子事,台灣透過法律協作追討的是汪傳浦的刑事非法所得,兩者互不影響。